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云冈研究院牵头编制的中国电子学会团体标准《文物数字资源 第3部分:石窟寺类三维数字资源元数据》、《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据体系建设规范》现已形成。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物数字资源 第3部分:石窟寺类三维数字资源元数据》、《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据体系建设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提出并归口,云冈研究院、大同云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博物馆、湖南大学、中国文物信息交流中心、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共同起草。
其中,《文物数字资源 第3部分:石窟寺类三维数字资源元数据》系统规定了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字资源元数据的术语和定义、元数据描述方法、核心元数据内容、元数据扩展以及元数据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字资源的采集、存储、管理、共享、交换和应用。
《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据体系建设规范》系统规定了石窟寺类文物三维数据在采集、处理、存储、管理及应用全流程中的技术要求、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适用于各级石窟寺类文物保护单位三维数据用于档案存储、学术研究、文化展示等目的的石窟寺数据体系建设。
以上标准编制工作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文物数字资源体系构建及元数据标准研究”(课题编号:2023YFF00906502)展开。前期,课题组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对石窟寺数字资源元数据和石窟寺文物三维数据体系建设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石窟寺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石窟寺文物三维数据资源大量产生,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数据的描述、存储、共享和整合面临诸多困难。现将该系列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附件予以公布,诚邀相关单位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标准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并填写《标准修订意见反馈表》。有关意见建议请与2026年8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417128292@qq.com(请注明反馈单位和反馈人姓名)。
电子邮箱:417128292@qq.com
附件:
